為貫徹落實省教育廳《構建省屬高校學術不端行為監督查處機制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弘揚優良學風,維護學術道德,規范學術行為,全面促進我校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 11月16日上午9時,黑龍江大學關于構建學術不端行為監督查處機制工作部署會在常委會議室召開,會議由何穎副校長主持,學術委員會秘書處、人事處、教務處、研究生學院、科技處、社科處、重點建設與發展工作處、宣傳部、組織部、學生處、團委等職能部門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參加了此次會議。

首先,何穎副校長介紹了省教育廳出臺的《實施方案》的背景及重要意義,并簡要講解了該方案中涉及的總體目標、改革措施、配套政策等方面內容。
隨后,霍麗華秘書長對《黑龍江大學關于構建學術不端行為監督查處機制的實施方案》進行了解讀,詳細闡明了各項工作內容和時間推進的具體安排。
何穎副校長最后提出四點要求:第一,構建學術不端行為監督查處機制要與我校的內涵式建設、提高工作人員管理水平和效率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建章立制為我校的學術道德建設提供制度保障;第二,構建學術不端行為監督查處機制要和我校各職能部門制定的相關政策、標準以及日常工作有機結合、融會貫通;第三,防治學術不端行為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相關制度的保障、主管部門的監管和科研人員的自我約束來共同實現;第四,各職能部門在制定相關規章制度時既要吸收借鑒國內外有益經驗又要有所創新。何校長還強調要加大對科研不端行為的懲治力度,決不讓弄虛作假、剽竊抄襲的行為有立足之地。相關職能部門要盡快落實《黑龍江大學關于構建學術不端行為監督查處機制的實施方案》,加強協作、通力配合,形成科研誠信建設的合力,共同完善科研誠信建設體系,營造良好的科研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