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公布了首批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我校“中俄全面戰略協作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進入首批認定名單之列。今年共認定了59個中心,其中,有6個中心因屬于軍民融合類,并未對外公布。其余53個中心分別依托于53所高校,共涉及34所入選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的高校,鑒于教育部已規定,中心的協同創新成效等情況將作為有關高校“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的重要參考,這些高校在“雙一流”后續評估過程中有望獲得進一步“加碼”。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的成功獲批必將對我校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俄羅斯語言文學與文化研究中心以及外國語言文學學科沖擊世界一流學科產生重大影響并發揮關鍵作用。

作為211工程和985工程的“發展和延續”,“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由教育部和財政部于2012年正式啟動實施,通常也被人們稱為“2011計劃”。公布名單的53個中心包括14所“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20所“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此外,另有19所實力不俗的非雙一流高校也入選其中。
認定程序采取省級推薦、部級認定的方式進行,今年4月,教育部辦公廳已印發通知,要求各地結合本地省級協同創新中心建設總體規劃和未來支持能力、已認定省級協同創新中心的工作成效,從已獲認定、并已實際運行2年以上的省級協同創新中擇優推薦,原則上各地推薦總數不能超過1個。中心建設期為2019—2022年,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督促中心每年12月15日前向教育部報送年度報告,4年期滿后接受第三方評估。
根據相關文件,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由省、部共同支撐建設、運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落實經費投入承諾,加強目標管理、政策支持和績效評價,支持中心在服務現實需求、推動創新發展方面做出示范。教育部將進一步加強對中心的政策支持和業務指導。中心分批次進行,4年一個周期,原則上每年組織認定一次,以解決重大需求的貢獻度為認定標準,今年認定的即是首批中心。
依托高校是中心建設主體,要制定中心建設發展規劃,明確發展目標,落實重點任務,研究中心需求,在科研配套改革方面優先支持,加強能力建設,增強協同效能,注重科教融合,用創新質量和服務貢獻有力支撐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各中心要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著力提升自身創新條件和能力,進一步聚焦區域、行業戰略需求,加強產學研合作,積極協同各方承擔國家、區域、行業重大任務,解決實際問題。反對科研中的一切形式主義,弘揚潛心研究、創新報國的學術精神。(社會科學處供稿)